关于给予马奔同学的除名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学工处通工贸学工纪〔2023〕64号 关于给予马奔同学的除名决定 23新能源汽车高技班马奔同学本学期已累计旷课60学时以上。依据《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给予马奔同学除名处理。 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学 生 工 作 处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终审:学工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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