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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17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4 14: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17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各技工教育集团成员单位:

为贯彻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围绕创建“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中心任务,加强学院内涵建设,现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校企合作、招生分配、后勤服务、学院管理等课题,组织开展2017年学院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课题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员工(所有校区)(中级职称的主持人须要有2名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推荐);

   2.课题组成员:在职在岗人员(含集团成员);

   3.每个课题项目组,其组成成员限定3-5(含)人,每人只可在1个课题组内申报。

二、选题范围

1.课题申报原则上从“2017年度学院课题申报指南” (见附件1)中选题,确有特色发展需要或遇到突出问题,对学院所存在不足进行有针对性探索,可以自拟题目。

2.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教研处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

三、课题申报时限

2017年3月份组织申报课题,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书》(附件2见学院教科研系统)通过学院教科研系统——“我的办公”→“文件下载”中进行下载填写。

2. 进入教科研系统——“科研项目”→“项目申报”→ “申报批次”→“进入申报”,填完后将《课题申报书》上传平台。

3.本次课题申报教科研系统平台开放时间为3月20日-4月15日。

五、立项评审

根据申报的课题,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课题申报书》,对拟立项(含上报)的课题材料,从选题价值、研究方法、队伍情况、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计划进度、成果预测等方面,逐项进行评审,按不大于60%的比例择优确定2017年学院课题,并择优选定申报市、部省及国家等高一级(含申报各级教学学会或职教协会)课题的资格。教研处负责对专家评审组的意见进行汇总,并书面报送分管院领导审核。

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教职工监督,备案。

为避免课题低效重复,已经被市级以上采用的课题评审立项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申报。

六、课题管理

详见《院级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通过教科研系统下载)。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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