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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院公开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4 11:01:5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院公开课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做好学校防疫期间院级公开课评选活动,不断传递抗击疫情正能量,同时也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本学期院级公开课仍将采用系部申报、拍摄视频、平台展示、专家在线评审的方式进行院级公开课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通工贸技师【2015】45号《教师教研工作考核办法》文件规定,未取得初级职称教师需上汇报课(过关课),由系部组织听评课,汇报课过关的方可申报系部公开课。院公开课在上学期优秀系公开课中产生。系部应发挥好教研室作用,严把质量关,对照条件进行初审及选拔,本学期院公开课的教师人数需控制在系部教师数的5%-12%之间。

2、请系部在9月22日前督促教研室主任登陆数字化校园平台,进行电子档申报。同时上传申报老师的上学期系公开课相关材料进行佐证,格式要求PDFWord,包含教案、上课照片、教研活动记录表、听课评价表等。今后系部公开课及新教师汇报课都需在该学期放假前将相关电子材料汇总交教研处,凡材料不全或未交的,自2020-2021-2学期起不再认定为该学期已开设系部公开课。

3、开设公开课的教师,于开课当天自行做好录制准备,以1节课(45分钟)为标准,进行课堂实录。课堂实录中各教学环节要有体现,并符合公开课开设要求。并在开课后三天内将录制的视频、教案、课件、课后说课稿、系部盖章的《学院院级公开课申报表》等教学资料纸质及电子文档交至教研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教研处将公开课视频和其他教学资料上传网络教学平台,供我校教师学习和专家评审。根据评价成绩,合格者颁发院公开课证书,前两名并认定为 “优秀示范课”,同时给予本人及教研室发放证书。对普遍评价和反映较差、确实未达到院公开课要求者,2年内不得申请院公开课,所在教研室1年内不得申请院公开课,所在系部下学期不得申请院公开课。

 

二、平台申报操作步骤:

进入数字化校园--→协同办公--→事务处理--→院级公开课申请表--→新增--→提交--→完成申请。

系部教师申报公开课流程:

由所在系部教研室主任申请---系部主任审核--教研处审核

行政任课教师申报公开课流程:

由教研处代为申请--任教科目所在系部主任审核--→教研处审核                                           

三、教师听课要求:

根据《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教师教研工作考核办法》 通工贸技师【2015】45号文件精神,“老教师听、评院公开课不少于3节,系公开课不少于2节。新教师听、评院公开课不少于5节,系公开课不少于3节。教师完成听院公开课的情况,将作为教研处审核教师上院公开课资格的依据之一”。

为让更多教师有时间观摩公开课,所有教师均可通过登录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灵活选择听课课程和听课时间(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必须听),并在网络讨论区进行评价留言。同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作为听课依据,学期结束前,由系部审核后交教研处。

 

                                           教研处     

                                        2020.9.14



终审:教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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